登录
注册
省内赛事-关于举办“税收带来家乡美”摄影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税收带来家乡美”摄影大赛的通知
责编:小张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6-24 来源: 点击:6133 次  【打印

关于举办“税收带来家乡美”摄影大赛的通知


税收连着你我他,温岭建设靠大家。为更好地宣传税收,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税收、理解税收、支持税收,温岭市地方税务局、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税收带来家乡美”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本次摄影比赛要紧紧围绕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新常态、新税风”这一主题,用镜头真实记录温岭地税部门在组织收入、依法行政、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税收带来家乡美的巨大变化,展示温岭财税干部工作中的精彩瞬间和凡人善举,反映税务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税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家园和改善民众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纳税人遵章守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形象,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现实意义。  

二、主办单位

 温岭市地方税务局、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在温岭市内拍摄,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每组4—6幅照片)均可。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2、本次大赛只接受近年拍摄的新作品。照片在协会指定网站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分辨率72dpi。
  3、投稿者应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5、获奖作品要提交原始数字影像文件,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6、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台州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7、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四、奖项设置(奖金含税):
 一等奖:2名:稿酬各2000元。

 二等奖:5名:稿酬各1000元。

 三等奖:10名:稿酬各500元。

 优秀奖:80名:稿酬各200元。

五、投稿方式
  请在http://www.tianxiasy.com/matchs.php?mid=58进行投稿,联系电话:88550130,QQ:279482888。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本次活动邀请专家进行评选,欢迎广大摄影人踊跃参加。


                                    温岭市地方税务局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5年4月15日  



返回首页 | 关于天下摄影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摄影互动 | 招聘栏目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天下摄影交流群:一群:35765943    二群:176326500  人像群:90556132
Copyright © 2009-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陈明律师